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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坪二仙宮大殿正脊示意圖;繪製:何孟哲

大殿正脊現況有東西正吻吻身上下各兩個構件(2012年西側正吻落架破碎)。東西兩側正脊筒子各有六個構件組成,共十二個正脊筒子。脊剎一座、剎頂寶塔一座、脊剎兩側吞口各一座,其正脊共有二十個陶胎鉛釉品製成的琉璃構件。除了脊剎兩側之吞口外,其餘均為2005年後替換新構。因此筆者先從正脊演變圖中過去的照片探討其舊有構件之特徵。其2005年9月由清華大學國家遺產中心所提供的歷史照片可以發現正脊當時除了脊剎與西側正脊筒子以外,其餘均為清代構件。先從東側正脊筒子觀察,主題為雙蟒搶珠,左蟒無鱗有三爪,口噴泉水﹔右蟒鱗紋由身至尾寬窄均不同,雙蟒騰雲駕霧,栩栩如生,捏塑工藝相當精湛,雖為黃綠琉璃,但左蟒無鱗處身著紫紅,尤為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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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側正脊筒子保留舊構件。照片來源:山西晉東南地區早期建築調研報告。拍攝時間:2005年09月。

筆者以為此處之獸並不應該稱為龍,應稱之為蟒[1],在明代及清代官服有嚴格規定除了皇帝以外其餘大臣等均不得使用龍,主要原因在於中國古代的社會階級制度相當鮮明“龍”被視為帝王的化身,除帝王後代及貴族親戚以外,其他人不得穿帶使用。再從脊剎吞口與東西正吻來觀察,筆者主要將2005年與1997年比對發現脊剎替換時並未按照原有現狀來設計,從下圖隱約可端詳出剎頂當年為一跑獸,上有背尖頂下托有圓盤奔向西方,但到了2005年時以改變其原貌。再觀察脊剎兩側之吞口與東西正吻其構件均為相同,吞口上下各有八顆白牙,雙尖雙平,其吞口後緣處均有刺狀網再接卷毛,最下端之草鬍子青翠飄逸,吞口釉色相當均勻,眉、眼、鼻、耳、卷尾釉色線條壁壘分明,毫不含糊,且於2005年時仍有保留其構件。整體觀察東西兩正吻一瘦一肥,主要問題乃西側正吻經修復時填補之材質貌似水泥或白灰漿,卷尾肥矮一截且以刻紋方式呈現,相當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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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正脊當年狀態。照片來源:山西晉東南地區早期建築調研報告與筆者翻拍。拍攝時間:2005年09月(上圖)。1997年08月(下圖)

從時間來推演,於2008年11月東側正脊筒子已全數替換,僅剩正吻與吞口,然而2009年1月東側正吻也換成新構件。筆者試將從正脊演變圖中衍伸“更換年代示意圖”,可明顯分辨構件更換之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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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正脊當年狀態。照片來源:中坪二仙宮保護修繕工程設計方案。拍攝時間: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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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正脊當年狀態。照片來源:高平文管中心照片。拍攝時間:2009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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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正脊2012年修復時脊飾更換年代示意圖。筆者自繪。

大殿正脊東側的“清代正脊筒子”與替換的“2008年正脊筒子”比較,發現兩者主題雖為雙蟒,但仍差異不小。從釉色來觀察,清代構件主要為茉綠、草黃與特殊紫紅色;而08年所替換之構件為深黃、深綠與白色。再從工藝與捏塑部分來探索,清代構件雙蟒盤旋曲卷,背鰭活靈活現,龍珠浮現八爪蜘蛛燃火焰,有雲、草、花背景點綴,其中右側蟒鱗由寬至細,工藝極為精緻;而08年所替換之構件為平面折曲,雙蟒均為四爪,龍鱗變化不大,僅有雲紋為背景,無論主題、釉色、工藝與捏塑均不及清代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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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坪二仙宮大殿清代東側正脊筒子(上圖)與2008年替換之筒子(下圖)比較。筆者整理時間:2013年05月。

筆者再將08年的正脊筒子取樣三塊(從東數起前三塊),實際測量每塊平均長59公分、高約50.5公分、厚約16.5公分,重達60公斤左右。而再從筒子結構觀察上緣開二孔,側邊封雙壁中開孔,與清代陶胎比較後結構較為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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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坪二仙宮大殿2008年替換正脊筒子,南向東側(上圖),北向東側(下圖)。拍攝:何孟哲﹔拍攝時間: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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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坪二仙宮大殿2008年替換正脊筒子,側視圖(左),頂視圖(中)。清代西側正吻,頂視圖(右)。拍攝:何孟哲﹔拍攝時間:2012/10/11。

筆者再試將大殿正脊東側的“清代正吻”與替換的“2009年正吻”比較,筆者按上述歷史照片之狀態等比縮放發現兩者間最大的問題為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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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清代東側正吻(左圖)與2009年替換之正吻(右圖)比較。筆者整理。

不知是訂制時尺寸出差池?亦或是經費問題?兩者差距近乎兩倍之多。再從工藝與捏塑部分來觀察,清代構件吻身吞口處鼻、牙、眼、眉、耳、卷毛等造型精神抖擻,炯炯有神,而仔蟒盤旋飛天,鱗片更是精雕細琢,最頂端之卷尾為簍空捏制,外卷釉色墨綠一層、二進草黃毛邊一層、內側深綠鱗波襯底,極為精緻;而2009年替換之正吻從吻身吞口處觀察,眼珠朝上、雙牙、吐一舌、眉勾一線條、吻口上顎鼻樑處相當幹扁,看似呆滯無神,而仔蟒仍盤旋飛天,但鱗片變化不大,蟒頭浮雕也不甚清晰,卷尾處無簍空,僅簡單收頭而已。從中坪二仙宮之脊飾來觀察,上述之種種比較可以快速發現清代工藝與現代工藝差距極大,也許是修繕經費問題?或是工時問題?甚至是工藝技術培訓有落差所造成此狀,以此為例筆者認為若當前修復替換之脊飾構件若工藝技術無法媲美清代,是否應慎重考慮保存清代之脊飾構件,更不應該輕易改變文物其原狀。

 

 


[1]明人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記載說:“蟒衣爲像龍之服,與至尊(即皇帝)所禦(龍)袍相肖,但減一爪”。又《大清會典》記載清朝在服用蟒服上的一條禁例,說:“凡五爪龍緞立龍緞團補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頒賜五爪龍緞立龍緞,應挑去一爪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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